漳出租车业出台"行规" 的哥年违规满20分即开除

zz.fjsen.com  2013-07-04 08:15:38  林晓琪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漳州出台出租汽车行业驾驶员违规计分考核暂行办法 一年违规计满20分 将被开除

东南网7月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晓琪)的哥的姐有不打表、拒载、故意绕道行驶、途中甩客、倒客等违规行为,将实行违规计分考核,一年违规计满20分的,将被企业开除。

昨日,《漳州市出租汽车行业驾驶员违规计分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及评分标准出台,对的哥的姐奖罚分明。

暂行办法称,对出租汽车驾驶员违规经营行为,除依有关法规、规章进行行政处罚外,同时实行违规计分考核。驾驶员同时有两种以上违规行为的,分别予以计分。

出租汽车违规经营行为记分考核初始值为零。每次记分的分值,依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为计4分、3分、2分。如驾驶员不打表、拒载等,将被扣4分,对乘客说粗话或辱骂乘客的,将被扣3分,在人行道上或斑马线上不减速礼让行人的,将被扣2分。

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计分满5分的,驾驶员须离岗带车参加学习教育5天;一个年度内累计计分满10分的,驾驶员须离岗带车参加学习教育10天,并通过安全知识、经营行为、职业道德、文明礼仪等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出租车经营;驾驶员参加学习教育期间不得从事客运经营,统一收回其“漳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监督卡”。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参加学习教育或一个年度内累计计分满20分的,将列入“不适岗名单”,收回其“监督卡”。这意味着驾驶员将被企业开除,并且至少两年内不能在漳州从事出租车营运。

而驾驶员的好人好事也可进行加分,如有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等先进事迹的,加4分;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义务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行为的,有协助查处他人违法行为的,加3分;有拾金不昧行为,经行业管理部门或市级以上媒体表彰的,加2分。

据悉,该暂行办法自本月起执行,有效期至2015年6月30日止。

  • 责任编辑:陈颖     标签:漳州 出租车 的哥 行规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更多>>漳州热点新闻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