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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14岁少年捅伤同学 认定防卫过当检方不起诉

zz.fjsen.com 2013-08-29 10:31  肖和勇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说法

涉嫌故意伤害 本案为何不起诉

陈某艺涉嫌故意伤害罪,检方为何最终没有提起公诉呢?

漳浦县检察院检察官陈树芳介绍,案发时,陈某艺14周岁。《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本案中,对陈某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另外,陈某艺在案发前屡遭对方殴打,刀刺对方,本意为制止伤害,符合正当防卫行为的要求,但其手段超过必要限度,因此属防卫过当,应承担刑责。而《刑法》相关规定同时指出,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事后,陈某艺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外,他的家人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符合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鉴于陈某艺有上述多个应当或可以从轻、减轻的情节,检察机关最终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

故意伤害案件

不起诉情形

陈树芳说,《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他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致他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罪刑的起刑点较高,免起诉的案例较少。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起诉?

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的:如果双方是亲戚或邻里关系,嫌疑人属初次或偶然犯罪,悔罪态度良好,如及时自首,主动赔偿并取得谅解的,检方可以综合研判作出不起诉处理。

故意伤害致他人重伤的:不起诉的案例比较特殊。嫌疑人只要符合防卫过当、有自首情节、年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等条件之一,即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嫌疑人能主动赔偿并取得谅解,可酌定给予从轻处罚。至于是否免予起诉,检方需综合上述条件,并结合案情才能作出决定。

  • 责任编辑:陈颖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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