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将选出30家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

zz.fjsen.com  2013-11-28 08:57:06   来源:漳州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漳州新闻网讯(记者陈岩)漳州市家庭农场示范场评选工作开始了!日前,记者从市农业局获悉,为加快培育具有我市特色的家庭农场示范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市农业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出《关于开展2013年漳州市家庭农场示范场评选工作的通知》,公布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可以对照申报。

据了解,今年全市共评选30家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分配到各县(市、区)的名额为:芗城区3个,龙文区2个,龙海市4个,漳浦县4个,诏安县4个,南靖县4个,云霄县4个,东山县3个,平和县4个,华安县3个,长泰县3个,台商区2个,总共40个名额包含一定数量的备选对象。与此同时,市财政将统筹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给予扶持。

根据《通知》,此次评选总体要求农场经营者为漳州市农村户籍(含国有农场农工),男性年龄在18-65周岁,女性年龄在18-60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取得设区市以上农业部门或农业科研院校(含海峡两岸新型农民交流培训基地)颁发的农业技能培训证书,并有3年以上主产业种养经验,农业净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益的80%以上。农场要取得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常年雇工数量不超过家庭务农人员数量。经营的土地要相对集中连片,并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或签订10年以上统一规范的流转合同,流转合同须经所在乡镇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备案和鉴证。农场基础设施较好、农业生产主要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主产业符合新农村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规划、财务管理较规范等也是要求之一。此外,《通知》还对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种养结合型(含休闲观光)等不同类型家庭农场提出了具体要求。

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需要准备家庭农场运营情况报告及发展规划、工商登记证明材料、土地流转相关证明文件、农场经营者文化程度和农业技能培训证明文件等申报资料,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上述部门将对家庭农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初审,并于月底前报送市农业局,由市农业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统一进行公示,如无异议,予以发文公布和授牌。

  • 责任编辑:唐丽萍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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