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深铁路梁山隧道原项目部经理虚报工程款逾500万获刑

zz.fjsen.com  2013-12-13 19:16:00  吴亚东 来源:法制网  我来说两句

法制网讯 记者吴亚东 通讯员张龙贵 周瑞壬 近日,福建省漳浦县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厦深铁路梁山隧道原项目部经理韩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同时追缴其犯罪行为的违法所得。

据悉,2009年5月15日,厦深铁路梁山隧道段发生突水涌泥事故,造成地面下陷,项目部须变更施工方案并追加项目资金。同年6月至2012年3月间,被告人韩某利用项目部经理的职务便利,采用虚列工程项目、虚增工程款及劳务工资等方式,虚报工程款逾500万元,个人得赃60.5万元。在此期间,韩某还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送款22万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

据了解,与项目部有合作关系的北京某公司员工贾某因为帮韩某“走账”120万元,属职务侵占共同犯罪,系从犯,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被告人韩某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45万元;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经合并执行上述刑罚。

 

  • 责任编辑:邓宇虹     标签:项目部经理 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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