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教育局介入调查两民办校变相"小升初"考试

zz.fjsen.com  2014-04-29 07:05:07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两民办校 变相“小升初”考试》追踪: 将出台文件禁止以任何形式为名的招生考试,一违规将勒令停招整改

东南网4月2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漳州立人学校、漳州实验中学两所民办校,变相举行万人规模的“小升初”考试,已引起漳州市教育局的关注。昨日下午,漳州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洪科长对导报记者表示,已将此事转移到局监察室,由监察室进行调查。

洪科长说,按照教育部文件,民办校不能进行考试招生。上周,市教育局开招生会,有跟各民办校重申招生程序,并严禁考试招生。

洪科长透露,有个别家长反映民办校违规招生,为此,他们已将此事转移到监察室,由监察室介入调查。他表示,之前教育部门也有出台文件,但没有明确民办校招生的规定,下一阶段,将对民办校进一步加强管理,目前正在考虑草拟一份文件,民办校不得以其他形式为名目,进行招生考试,只要考试跟招生有关,会勒令对方停招,并进行整改。

新闻延伸

疑问:两法规“打架”?

在漳州闹市区,举办万人规模并引起大堵车的变相“小升初”考试,为何教育主管部门会后知后觉呢?“主要是考虑政策法规的问题。”据漳州市教育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民办学校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可以自主确定招生的范围、标准和方式。”

同时,《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漳州市教育局初教科洪科长说,一方面,《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提出,民办学校有自主招生权;另一方面,《义务教育法》中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从国家层面上,这两部法在相互“打架”,这让他们的工作很难开展。

洪科长说,如果教育部门以“免试入学”勒令这些民办校停止招生,他们会拿出民促法进行反驳。“没办法,只能进行劝说。关键点就在这里。不是我们不作为。”洪科长表示无奈。

教育部:民办校不得考试选拔学生

不管《民办教育促进法》与《义务教育法》是不是真的“打架”了,但是导报记者通过查询全国各地的新闻及文件,绝大多数地方的教育机构均是执行民办校是不可以举行“小升初”考试的,也有多个地方的民办校因此违规被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查处。

其实,漳州市教育局早在今年2月底,就出台《关于2014年漳州市直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的意见》。文件称,招生原则为民办初中实行“免试自主招生”办法,即:在不进行统一考试录取的前提下,按有关文件规定由学校自主确定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学校严格按招生方案开展录取工作。

国家教育部在2014年一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第二条中明确:“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公办学校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 责任编辑:唐丽萍     标签:小升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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