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高新技术“潜力”企业发展 漳州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zz.fjsen.com  2014-06-01 09:08:25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助力高新技术“潜力”企业发展

漳州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首期1.5亿元重点投向电子信息、新墙体材料、新型砖机装备、光机电一体化、生物技术与现代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等创业投资企业

本报讯(记者 苏雄锋)为帮助中小“潜力”企业成长为“千里马”,日前,漳州出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助力漳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投资企业发展。

在许多人眼中,“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一个陌生的词语。但是早在2007年,第一支国家级创业引导基金就已经成立,主要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漳州市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简称“引导基金”),是指由市政府设立并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其宗旨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引领作用,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企业和初创企业,健全创业投资体系。值得注意的是,引导基金并非以体量庞大取胜,而是发挥巧劲,起到“四两拨千斤”作用,带动各方资金特别是商业资金用于创业投资。漳州主要以“参股不控股”为投资原则,以阶段参股和跟进投资为主要模式,同时不干预所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日常管理。

据悉,漳州引导基金规模首期为1.5亿元,由市财政出资,其中,中小微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1亿元、新墙体材料创业投资引导基金0.5亿元。引导基金重点投向涉及漳州市区域内的电子信息、新墙体材料、新型砖机装备、光机电一体化、生物技术与现代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等高新技术产业的创业投资企业。漳州市规定,引导基金不得用于从事贷款、股票、期货、房地产、基金、企业债券、金融衍生品等投资以及用于赞助、捐赠等支出,不得挪作他用。闲置资金只能存放银行或购买国债。

漳州引导基金采取阶段参股和跟进投资“两条腿”并行模式。申请阶段参股、跟进投资的企业应具备一些相关条件。如申请阶段参股企业的母公司须有至少两个对高新技术中小企业投资的成功案例;有至少3名具备两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投资对象仅限于非上市公司。申请跟进投资的初创企业成立时间应在5年以内且为非上市公司;职工人数在300人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在2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在8%以上等。

在申请上,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向漳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理事会办公室提交项目申请,理事会办公室初步审查并与市财政局会商后,提交市担保中心对拟投资企业作前期调查。

  • 责任编辑:黄丽红     标签:高新技术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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