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访龙海白水古时的“大埔圩”

zz.fjsen.com  2014-09-03 07:00:32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店面房古色古香

东南网漳州9月3日讯(通讯员 林志祥 本网记者 李万宅)玳瑁山下的龙海市白水镇大霞村大埔社,依山傍水,山青水秀,曾是原漳浦县管辖的松庄乡所在地。大埔社又名“大埔圩”曾经是繁荣昌盛的圩市和港口码头,饱含着一曲曲至今让人们品味、深思的历史趣闻。

古圩码头旧址

“大埔圩”始建于清朝嘉庆初年,位于南溪南岸东园镇码头圩对面,原是一片长草的大滩涂地,俗称“大草埔”。当时为了便于“屿头”(林姓族地总称)各村林姓族人赶集交易商品,由屿头林姓四房的乡贤族人共同发起建造的赶集圩市。因而,就称为“大埔圩”。 圩市建造后既能居住又可赶圩做生意一举两得,让林姓族人不亦乐乎?

公禁条规的石碑

为何要选址“大草埔”建圩,这可有个古老的传说。据传从白水镇山边村“宝珠石”山上往南溪眺望“大草埔”,地形就象一块古时人们藏钱的贴身口袋,底部曲线凸向南溪中线,人称“掩肚穴”,是个藏钱的地方,若在此处建设圩市,预示定能钱财如流,源源不断地流入口袋里,是一块吉利的风水宝地。于是林姓就集资在此地选址建了八十间的店面房,组成了形似“目”字的赶圩集市。嘉庆拾年,为了有效地管理“大埔圩”市场,乡贤们制定七款条规,于腊月刻石成文,将刻有大埔圩公禁条规的石碑嵌于南门外墙壁上,让赶圩民众从南门入圩就可看到碑文,自觉遵守公禁条规。石碑文如下:本圩公禁条规一是斗称量不许私设;二是买卖务要公平;三是米糶间归大埕两向;四是赌间归庙前横街;五是异姓来往,不许圩中及界内截掳;六是族人有事,到家理会,不许在圩角口争斗;七是圩中是非曲直,不分亲疏强弱,凭理公断;违者绝子害孙;顺者孝子慈孙;嘉庆拾年腊月公立。碑文全文,字里行间,凸显“平等、讲理”四字。此石碑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被移到该村的妈祖庙——怀安宫亭台的右墙上。如今人们读罢那个年代民间禁约,仍有教益。

  • 责任编辑:林燕婷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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