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工商耐心做调解 摩托三方共“充电”

zz.fjsen.com  2014-12-09 08:52:00  朱少文 谢武全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12月9日讯(通讯员 朱少文 谢武全)12月8日,经过东山县工商局12315服务台的耐心调解,林先生的电动车终于能顺利启动了。他说:“虽然我也付了钱,但却顺了心,这样处理公道!”

2013年9月1日,林先生向经销商王某购买一辆电动车。至今年11月22日,因电池不能充电,摩托车无法运行。与王某多次协商未果后,林先生向东山县12315服务台投诉。

接诉后,东山县12315执法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处理。经了解,王某所销售电动车的电池是向另一经销商沈某购进的,当时也未注明销售日期。经过深入调查,电池出厂日期为2013年7月28日,林先生提供购买摩托车及电池的收款收据为2013年9月1日。按照厂家规定,电池的“三包”期限事实为一年,包含销售周转期3个月,即至11月31日止,还在“三包”期限内。但林先生所使用的电池已经变形,无法维护,只能更换新电池使用。为此,执法人员召集三方调解,由王某、林先生各支付200元,旧电池由沈某回收并为电动车更换一组价值800元新电池。

  • 责任编辑:林燕婷     标签:东山 工商 摩托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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