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环保局改口称超标排污要罚 旗滨玻璃称将减排减产

zz.fjsen.com  2014-12-18 10:33:19   来源:闽南网  我来说两句

【县环保局回应】

违法超标排放就要处罚 整改不力要停产

1.排污企业设备改造期间排放超标,要不要处罚?

昨天下午,东山县环保局副局长李结生称,企业违法超标排放就要处罚。

李结生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6条规定,排污单位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环保部门可根据不同情节,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但是,对于排污单位因环保设备改造,且已向环保部门报备,导致其间排污超标的情形,要如何处罚,李结生表示,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县环保局正在商议处罚办法,且已将此特殊情况向漳州市环保局法制部门反映咨询,“如企业确有违法行为,我们会依法进行处罚”。

2.企业能否停产?

企业排放超标,能否因工艺特殊要求,不停产?

昨晚6点多,漳州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任何企业都不允许超标排放污染物。只要超标,企业就应该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限期整改,直至达标排放。“整改不力,就要停产。”

至于工艺上的特殊性,该工作人员说,“工艺上的问题,就要从工艺上解决,与法律无关”。

3.村中能否建环保监测点?

李结生称,东山县环境监测站曾在城垵村(保税仓)、西崎村设监测点,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项目。城垵村村民提出保税仓监测点距离较远,该诉求县环保局已经采纳,同意在村中选址建环保监测点。

  • 责任编辑:林燕婷     标签:东山环保局 超标排污 旗滨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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