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钢管喷涂他人企业标识 非法经营二百多万获刑

zz.fjsen.com  2015-01-23 08:20:17  黄章富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1月23日讯(通讯员 李良华 满荣 本网记者 黄章富)购进的钢管上喷涂他人企业标识销售,非法经营数额二百多万,企业、经理均被判有罪。

近日,经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单位天津某伟业金属材料销售有限公司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法院判处罚金人民币1200000元。公司销售经理朱某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朱某系任天津某伟业金属材料销售有限公司(简称伟业公司)经理,其与王某(已死亡)为牟取更多利润,未经天津钢管集团有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太钢不锈钢钢管有限公司、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万基钢管有限公司同意,即在伟业公司向河北省美德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等厂家购进的钢管上,喷涂上述企业标识及提供伪造的钢管质量保证书、产品质量证明书,冒充上述厂家厂品销售给漳州国立金属公司、国立贸易公司,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7524239.55元,最后法院认定该案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2377314元。

  • 责任编辑:王佳佳     标签:钢管 企业标识 非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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