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吃喝 龙海一国土所副所长被通报

zz.fjsen.com  2015-04-25 08:30:59  沈华铃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公款吃喝 龙海一国土所副所长被通报

东南网4月2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昨日,漳州市纪委监察局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据通报,芗城天宝供销社主任庄某于2014年3月至2015年1月间,多次私驾公车接送孩子上学,在周末、节假日期间到超市购物、走亲访友。芗城区纪委给予庄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华安县工商局职工林某于2015年1月30日,私驾该局执法车前往华丰镇政府办私事。华安县工商局给予林某行政记过处分。

龙海市国土资源局隆教乡国土所副所长许某于2013年5月期间,邀请其所驻点隆教乡流会村两委干部到龙海市区某大酒店吃饭及娱乐消费,违规公款报销,其间还涉嫌玩忽职守错误。龙海纪委给予许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云霄县莆美镇山美小学校长陈某于2012年10月至2014年6月,利用山美村委会拨给山美小学教学教育经费未进入对公账户之便,分三次购买“芙蓉王”香烟13条供个人消费。云霄县监察局给予陈某行政警告处分。

  • 责任编辑:林燕婷     标签:公款吃喝 龙海 国土所副所长 通报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更多>>漳州热点新闻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