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蔚:众多罪犯口中“惹不起的人”

zz.fjsen.com  2015-05-02 15:25:2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他是长泰检察人心中的实干者;他是长泰检察院公诉人心目中的好领导;他是众多罪犯口中“惹不起的人”;他是许多被害人心中感激不尽的人;他,就是长泰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的科长--林蔚同志。

林蔚同志于1995年到长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199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该院公诉科科长、检察员。他先后在办公室、反贪、刑事、民行、林业等多个一线工作岗位上干过,这一干就是二十年。同事们对他得评价,始终是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甘于奉献,勇于创新、公正执法,可身边最亲近的家人看着他四十来岁却满头花白的,却忍不住心疼:你看看有些人干工作,轻轻松松,你呢,一年至少有半年时间在加班,别人下班休息,回家看电视喝茶陪着老婆孩子逛逛超市,你呢,除了法律还是法律,半夜睡到一半都能爬起来翻你的那些工具书。面对妻子的抱怨,他愧疚的笑了笑:“对不起,我知道陪你和孩子的时间确实很少,但我希望你能理解,如果一起案件,我稀里糊涂的去办,办出了冤假错案,那对于犯罪嫌疑人也好,对于被害人也好,那都是一种严重的伤害。嫌疑人为此付出了自由的代价,而被害人所受到的伤害将不仅不能得到弥补,更是一种雪上加霜,如果你遇到这样的事情,你以后还会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么?”。他坚守法律的准则,孜孜不倦的工作,为他换来了不凡的业绩,先后被评为漳州市“十佳检察官”,市县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并荣获市级三等功一次;其所带领的团队也先后取得“福建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省级青年文明号”、“漳州市三星级示范窗口中”“漳州市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称号。

勇立潮头啃“硬骨” 公诉战线的先锋者

林蔚同志始终公正执法、一心为民,正气凛然,面对急难险重,从未推脱,从未退缩;对领导交办的一个个案件,无论多复杂、多棘手、犯罪嫌疑人多少,无论自身有多大困难,总是虚心接受,勇挑重担。尤其是在参与办理该县第一起涉黑案件,该案件是从一起普通的重伤害案件引发,被害人薛某白天在理发店内理发时,被陌生人持刀砍断手掌致残,公安机关起初只作一般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在审查逮捕阶段,通过审查发现这不是一起简单的刑事案件,幕后可能存在黑恶势力,检察机关果断作出批准逮捕杨某等犯罪嫌疑人的决定;同时要求公安机关仔细查明杨某为何会对被害人薛某下狠手。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发现这一伙人以杨某为首,成员相对固定,平时从事私放高利,对债务人实施暴力、威胁手段进行催讨,严重危害社会,可能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市、县领导高度重视,公安机关专门成立由局长任组长,有30多成员参与的专案组,由于该案涉案人员多,涉及犯罪事实多、法律关系复杂、且办案人员经验不足,公安机关要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林蔚同志主动请缨,积极参与侦查过程,在查办过程中,仔细审阅卷宗材料,大胆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引导公安机关进行补证,先后指导公安机关询问证人300多名,调取100多份书证,扣押管制刀具10多把,整理卷宗材料达23卷高度近1米达3882页,使案件在短时间内得以查清,查清案件事实30多起,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赌博罪等6个罪名,9名犯罪嫌疑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在审查起诉阶段,林蔚同志不怕困难,加班加点,快速审查案件,经过多少个通宵达旦的夜晚凝聚成100多页的审查报告书和23页的刚正有力的起诉书,及时向法院提起公诉;在讯问杨某时,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教育,使其主动向我们交代其伙同他人在征地赔青中虚报冒领10多万元,同时检举村委会主任庄某涉嫌贪污、保险诈骗犯罪事实,及时向反贪和公安机关反馈,经立案侦查,查明犯罪事实,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该案涉及罪名6 个,犯罪事实30多起,被告人9名,出庭律师13个,经过两天加班开庭审理,林蔚同志勇挑公诉重担,在法庭上,指控被告人犯罪铿锵有力,讯问条理清楚,举证逻辑清晰,面对被告人和辩护人的无罪辩护,他克服中午和晚餐没有休息,始终保持高昂的斗志和良好精神状态,毫不畏惧,利用娴熟的法律功底和论辩技巧,与被告人及辩护人唇枪舌战,让被告人心服口服,使在场的旁听观众赞叹不已,法院采纳公诉人的意见,9名被告人均被作有罪判决,其中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六个月,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至一年六个月。该案件是该县建国以来办理的第一起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该案的成功办理,百姓拍手称快,为我县的社会治安取得根本性的好转,取得明显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年来,林蔚同志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707件1175人,主动承担大部分的疑难复杂案件,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重大恶性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始终坚持做到认真审查、准确把握、全面论证,始终坚持把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放在首位,起诉到法院均作有罪判决,准确率达100%。

勇于创新的开拓者

林蔚同志勇于探索办案新模式,在办案中推行办案家访、检调对接,创新未成年人办案机制,特别在探索专家鉴定人出庭模式,有效地指控犯罪方面,大胆作为。如在2014年办理洪某林、柯某杰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因该案争议的焦点因果关系问题,积极向上级院请示报告,取得上级院的支持,选派具有当代“宋慈”美誉的漳州市检察院技术处副处长、助理检察员、主任法医师刘龙清出庭支持公诉,并申请法医鉴定人出庭说明尸检结果,邀请华中科技大学法医学系教授刘良作为有专门知识人员对专业术语进行解说与释义,该案作为全省第一起证人、鉴定人、专家同时出庭作证的典型案件,该做法被高检院影视中心法制中国传媒制作成专题节目《迟来的死亡》,在全国300家省市电视台播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此外,他在2014年提出《“三步走”提高公诉案件质量工作法》被长泰县院评为精品项目。

综合治理的积极参与者

林蔚在办案过程中,特别注重案件细节,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努力做到办案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他向干警们提出要求:作为一名检察官,我们既要依照法律办事,关注细节,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做到诉得出,判得下,但是,法律不外乎人情,这里并不是要你们办人情案,而是针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比如能进行刑事和解的案件,我们要尽力的去促成和解,这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都是好事。而他自己也正是如此践行的。如办理轻伤害、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中,他不图省事一诉了之,而是认真抓住每一次双方当事人可能和解的机会,积极做好和解工作,近三年来,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30余起,赔偿金额近百万元,受害者或其家属均能向嫌疑人出具谅解书,未出现当事人涉检上访。如在办理某村村主任刘某故意伤害一案中,因刘某在配合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清理占用土地违章搭盖过程中与村民刘某某发生争执,刘某粗暴打伤刘某某,在公安侦查阶段双方当事人各执己见互不让步,后经林蔚同志多方努力,双方终于互谅互让,达成和解,从而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此外,他积极参与普法宣传等公益活动,上街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到多所中小学开展法制讲座。主动走访企业,与企业联合开展 “关爱农民工子女”等活动,帮助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他说,每一次去讲课,我都特别想把所有有关的法律知识教给听课的人,让他们在面临困难的时候不会因为一时糊涂而选择犯罪,或者在遇到权利被侵犯的时候可以运用这些所学保护自己。也正因为他的以身作则,公诉科的每一名干警,都将传播法律知识融入了自己的工作、生活中去,为“平安长泰、法治长泰”建设,促进长泰社会和谐稳定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作为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平凡的检察官,林蔚同志坚信,只要把自己有限的精力全部投入到工作中去,就能为挚爱的检察事业贡献一份力量。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人生信条,让检徽闪耀着不平凡的光彩,让人生在检徽的照耀下铸就辉煌。

  • 责任编辑:陈志远   标签:林蔚:众多罪犯口中“惹不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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