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政府出台救助实施意见 因意外陷困境可申请救助

zz.fjsen.com  2015-05-08 10:31:03  沈华铃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因意外陷入困境 可申请救助

漳州市政府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各乡镇(街道)都要设“救急难”窗口

东南网5月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今后,因为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可以向当地乡镇(街道)提出临时救助申请,而每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都要设立“救急难”受理窗口,及时解决临时困难家庭的“急难”问题。

昨日,漳州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本级每年将筹集200万元作为救急基金,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按辖区内户籍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3元的标准筹集。

对象:因意外陷入困境者

根据实施意见,临时救助是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分为家庭对象和个人对象,其中,家庭对象主要是:因火灾造成家庭财产严重损失或人员伤亡,因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造成人员伤亡,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因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或重度伤残等原因,未获得相关保险补偿、赔偿或虽获得相关保险补偿、赔偿,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家庭成员重伤病需长期治疗、接受非义务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家庭;当地政府认定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个人对象是: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

申请:向乡镇(街道)申请

凡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以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临时救助一般为一次性救助,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由向同一机关重复申请临时救助,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接受临时救助的次数一般不超过两次。

每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都要设立“救急难”受理窗口,还要及时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帮助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提出救助申请。

标准:参照低保标准浮动

临时救助金的标准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县级人民政府参照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下浮动25%以内确定临时救助标准。

对因特殊情况导致基本生活陷入极度困难的居民或家庭,县级人民政府可制定具体程序适当提高救助标准。县级临时救助仍不能解决困难的,可向市民政局申请再救助。

市级再救助最高限额为申请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浮25%确定市级临时救助标准,按家庭人口(个人)与临时救助标准最高给予12个月的救助。

  • 责任编辑:林燕婷     标签:漳州市政府 救助 意外 困境 申请救助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更多>>漳州热点新闻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