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严守粮食安全红线 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58.21万亩

zz.fjsen.com  2015-07-05 09:05:21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记者余辰)粮丰则民稳。近日,记者从市粮食局了解到,漳州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严守2020年前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58.21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50.26万亩红线。加强耕地保护政策和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全面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转圈粮”和“打白条”、压级压价等坑农害农行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实行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和“占优补优”

《意见》提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格实行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和“占优补优”。加快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大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实施农业节水灌溉工程,着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粮食产量。加大山垅田复垦改造力度,按期完成复垦抛荒山垅田任务。

●至2020年,全市要建10万亩粮食产能区,大力推广粮食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

《意见》要求,提升种粮科技水平,把提高粮食单产作为主攻方向,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粮食生产科技创新与推广运用。2015年继续组织实施农业部10个粮油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建设,开展诏安县西潭乡高产创建整建制推进试点。在2个粮食产能县每年建设连片500亩以上粮食产能区2万亩以上,到2020年全市建设10万亩粮食产能区。加强农业气象灾害防御、有害生物和病虫害防控等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完善龙海、漳浦、云霄、诏安、南靖、华安和长泰等7个县(市)农业预警监控区域站测报和省重点站、30个有害生物与病虫害监测点体系建设,大力推广粮食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

●对粮食产能区内流转耕地承包经营权100亩以上并签订3年以上合同、从事水稻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亩补助100元

为了扶持发展适度规模粮食生产,《意见》提出,积极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其用于晾晒、烘干、仓储、加工等配套设施用地给予支持。在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中,对从事粮食作物种植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对粮食产能区内流转耕地承包经营权100亩以上并签订3年以上合同、从事水稻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省级财政一次性给予每亩100元的补助。对流转100亩以上抛荒山垅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土地托管”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省级财政一次性给予每亩100元的奖励。

●粮库建设项目纳入同级政府重点项目,市级、龙文、龙海、漳浦、云霄、东山、平和、长泰、华安要争取在年底前动工

在强化地方储备粮管理方面,《意见》要求,完成地方储备粮增储任务,完善储备粮管理机制。同时,加快现代化粮食储备库建设,将粮库建设项目纳入同级政府重点项目,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市级、龙文区、龙海市、漳浦县、云霄县、东山县、平和县、长泰县、华安县要争取在2015年年底前动工建设;芗城区、南靖县、诏安县要抓好粮库扩容和旧库的升级改造;台商投资区要抓紧项目规划,尽早开工。此外,《意见》还强调要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确保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点,人口集中的地区,每3万人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点。

  • 责任编辑:叶同辉     标签:漳州 粮食 安全红线 耕地保有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更多>>漳州热点新闻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