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3月1日起实施《关于有效降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

zz.fjsen.com  2016-02-23 10:12:20  沈华铃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降税费、降用电成本、降应急周转金使用费 32项利好助企业降低成本

东南网2月2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3月1日起,漳州市将正式实施《关于有效降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该《意见》从11个方面提出了32条降低企业成本的措施,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企业税费、社会保险费、财务成本、电力价格、物流成本等。

根据《意见》,今年漳州市市级应急周转金将增加1亿元,达到3亿元规模。同时,企业使用应急周转金“过桥”还贷,资金使用费3天内由3‰降至2‰收取。此外,为了降低企业水、电费负担,《意见》提出,取消企业单位生产和生活用水超计划加价收费,统一纳入水价管理。扩大直供电改革,降低用电成本。

在用地成本方面,《意见》明确指出,企业在原有建设用地上增建生产性设施、进行厂房加层或翻建改建厂房,增加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允许和鼓励企业将老厂区用地纳入“三旧”改造范围,享受“三旧”改造优惠政策。

鼓励企业开拓市场,积极参加展销展览活动。《意见》提出,漳州市、县政府不定期举办本地传统、优势产品推介、展览展销、供需对接、协作配套对接等各种“手拉手”促销活动,促销活动经费由同级政府提供。

  • 责任编辑:林燕婷     标签:漳州 企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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