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小学文化团伙设捡钱骗局 连续四天每天得手两次

zz.fjsen.com  2016-10-26 16:15:49  苏益纯 真坚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之后,黄某称鲍某可能将捡到的钱存入其银行卡内了,要求鲍某一起到ATM机去查验鲍某的银行卡。不知是计的鲍某只好同黄某和从附近走过来的孔某一起到ATM去验证,并将卡的密码告诉了黄某,让黄某到ATM机前查验。当黄某插入鲍某的银行卡时,孔某假装与鲍某说话,并挡住鲍某的视线,黄某迅速从卡内取出17000元塞入自己的包中,而后将银行卡还给了鲍某。之后,黄某、孔某迅速离开现场,在拐弯处黄某载上孔某迅速逃离。这时,鲍某感觉有些不对劲,赶紧将卡插入ATM内查看,结果一看钱被取走了,随后鲍某报了案。案发后,警方只追回6500元归还鲍某。 30日当晚19时,三人又骗得一男子现金1600元。

2015年7月1日9时,三被告人采用相同的手段在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蔡坂村口,骗得李某现金6000元,及银行卡内5000元。案发后,警方追回3000元归还李某。

2015年7月1日19时,三被告人又窜至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菜市场旁的门口,以同相的方法,以验证为由,让受骗人席某将身上的钱和银行卡交给他们查验。为了让席某放心,扮演捡钱的孔某称让其来保管席某的钱物,并用一张报纸把席某的钱和卡一起包了起来,扎在自己的腰带上,之后,通过掉包后,孔某将报纸包还给席某,而后立即逃离。等席某打开报纸包时,才发现里面自己的东西全没了,里面全部是报纸,此次席某被骗走9000元。案发后,追回4000元归还席某。

作案得逞后,所获得的赃款由胡某分得其中的25%,剩余部分由黄某和孔某平分。

2015年7月2日晚22时,黄某、胡某及孔某被公安民警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中被告人黄某犯罪数额为人民币17320元,被告人胡某犯罪数额为人民币16200元,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黄某、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数额较大,其中被告人黄某犯罪数额为人民币35200元,被告人胡某犯罪数额为人民币25600元,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黄某、胡某均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

  • 责任编辑:林艺蓉     标签:漳州 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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