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城市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漳州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工作侧记

zz.fjsen.com  2017-12-27 10:46:03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持续跟进

加码城市管理立法

为尽早构建起良好的城市管理地方法规体系,在第一部实体法立法各环节顺利推进的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趁热打铁,加快第二部地方性实体法规《垃圾管理办法》的立法进程。

2017年7月21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垃圾管理办法》(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8月8日,《垃圾管理办法》(草案)全文在《闽南日报》及漳州人大网站公布,向全社会广泛征求修改意见;

8月8日—11日,在市区、平和、南靖、华安召开专题座谈会4场,征求《垃圾管理办法》(草案)修改意见。

8月23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垃圾管理办法》(草案)进行一审;

9月19日—20日,在龙海、漳浦、云霄、东山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4场,征求《垃圾管理办法》(草案)修改意见;

9月21日,召开《垃圾管理办法》(草案)修改座谈会,10月26日召开《垃圾管理办法》(草案修改稿)修改座谈会,征求部分市人大代表、立法专家顾问及21个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意见建议;

12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法制委、法工委和市政府法制办、住建局等有关单位的同志参加省人大法工委代为召开的法规论证会;此外,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人员还3次赴省人大,征求省人大法工委有关处室和人员的意见建议。

12月25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垃圾管理办法》(草案修改稿)进行二审。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也将第三部实体法规《停车管理规定》也提上日程,加紧推进。

2017年4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市公安局,就城市公共停车管理开展立法调研;

11月23日,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停车管理规定》(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12月25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停车管理规定》(草案)进行一审。

下阶段,市人大常委会将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做好《垃圾管理办法》《停车管理规定》论证、审议、表决、报批等环节工作;在“如何提高法的执行力”上下功夫,适时开展“立法回头看”执法检查,促进法规的良好实施。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落实市委确定的立法工作目标任务,顺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尽快推进漳州特色城市管理地方法规体系的建设,为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为富美新漳州建设保驾护航。

  • 责任编辑:叶同辉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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