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锤连敲正风肃纪不停歇

zz.fjsen.com  2018-02-01 10:00:24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紧盯老问题,密切关注新动向新表现

“看看这张9000元的餐饮发票,蹊跷咧。票据时间是23日,标注的用餐时间却是26日。”2017年年初,长泰县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对县新华书店的“三公”经费开展检查。检查中,这张奇怪的发票引起了纪检干部的注意。

“开具发票时间比用餐时间早,其中必有猫腻!”县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当即将问题线索上报县纪委,随后,按照县纪委的要求进行初核。

层层剥笋,发票背后暗藏的玄机终被揭开。原来,新华书店经理林某发此前找到饭店老板,表示10月26日要在该饭店预订工作餐,计划餐费是4500元,但饭店需要提前虚开发票9000元,其中4500元由新华书店工作人员于24日取走,留下4500元抵扣餐费。

随后,县纪委将该案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林某发因虚开餐费发票、违规发放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规款收缴入国库。

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组织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和职能部门开展多层次、立体式专项督查,同时,创新检查方法、机制,通过查发票、看轨迹、筛数据等多种形式全面排查“四风”问题线索,既紧盯老问题,又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严防“四风”问题回潮复燃。

2017年10月,市纪委抽调市直派驻纪检组及县(市、区)纪委、审计等部门人员66人,组成11个检查组,集中一周时间,深入11个县(市、区)各选取1个县直单位和1个乡镇就“三公”经费、发放津补贴等情况开展点穴式检查。“检查还重点围绕是否存在以节日福利为名违规发放节礼,是否存在出入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秘场所,组织或参与‘一桌餐’,是否存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不良风气五个方面进行暗访,发现疑似问题线索60条。”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

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漳州迅速“亮剑”。“……林某敏作为分管环保工作、挂点东沈村的领导,落实县委、县政府要求不力,没有到一线部署,没有到现场巡查,只将任务口头交代给东沈村相关负责人,导致该区域脏乱差等问题未得到有效整治,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5月,东山县纪委给予林某敏党内警告处分。

  • 责任编辑:陈惠华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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