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人大农业农村工作座谈会在漳州召开

zz.fjsen.com  2018-04-18 08:44:14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漳州新闻网讯(记者 朱秀敏 实习生 吴尹洁)4月17日,全省人大农业农村工作座谈会在漳州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和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黄琪玉出席会议并讲话。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大工委分管领导出席会议。

座谈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委及九市一区人大领导交流了各自工作情况,并就如何做好今年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还实地考察了我市农业农村建设情况。

黄琪玉充分肯定了去年全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并重点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中央为何在此时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及必须坚持的七大原则作了详细阐述。黄琪玉强调,各级人大要用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指导推进我省乡村振兴工作,在立法、监督和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中重点把握好四个问题:一是乡村振兴是全面的振兴。乡村振兴是“五位一体”的振兴,不仅是农业的全面升级,也是农村的全面进步和农民的全面发展,要防止乡村振兴单一化、表面化。二是乡村振兴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乡村振兴应当循序推进,稳扎稳打,要注意当前和长远相结合,科学设定阶段性目标任务,不能急于求成,更不能脱离实际。三是乡村振兴要因地制宜。特别要注重乡村特色、乡土风情,不是一刀切、模式化。新时代乡村振兴,要走符合乡村发展实际的路子,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使村容村貌“记得住乡愁”,留下历史的记忆,使乡村像个乡村。四是乡村振兴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特别需要把握的制度性问题。要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漳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汉夫、副主任刘加来参加座谈。

  • 责任编辑:陈惠华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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