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挖掘公路路肩 联合执法人员及时制止

zz.fjsen.com  2018-04-24 15:24:08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4月23日上午,长泰县交通执法大队、长泰公路分局执法人员及时制止了一起擅自挖掘公路路面案件,维护了公路路产路权。

当天,执法人员接报:S318线马洋溪生态旅游区党校路段有人挖掘公路。执法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对现场进行勘验,发现被损坏的路肩长7.6米、宽0.8米。经了解,当事人林某为了埋设生活污水管道,在未办理相关许可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挖公路路面。

执法人员立即告知现场负责人苏某未办理相关许可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挖路面,属违反公路法律法规行为。并当场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止挖掘施工;在施工许可审批之前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后须对损坏的公路路面进行修复,恢复公路原状。

苏某辩称施工是不知道此公路属于公路局管辖范围,没有意识到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才能动工。执法人员耐心细致地向苏某宣传相关公路法律法规及随意挖掘公路可能造成的隐患,告知其如果不及时改正将依法扣留挖掘工具、处以罚款。

在执法人员的教育下,苏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诺在5日内完成申请和施工,并及时完成路面修复。

执法人员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蔡师展 商燕灵)

  • 责任编辑:苏海森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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