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法院涉黑涉恶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工作全面推行

zz.fjsen.com  2019-05-28 12:38:27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图为漳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志福和漳浦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陈伟强共同为漳州市扫黑除恶集中管辖第二审判团队(漳浦)揭牌

东南网漳州5月28日讯(本网记者 陈惠华 通讯员 林娟娟、韩魁欢) 5月27日,漳州市扫黑除恶相对集中管辖第二审判团队在漳浦法院正式揭牌成立,标志着漳州法院涉黑涉恶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工作在全市全面推开。据悉,探索黑恶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在福建省尚属首次。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推进,今年3月,在漳州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强力推动下,漳州中级法院率先在全省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出台《关于开展全市涉黑涉恶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的实施意见(试行)》,并由漳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各县(市、区)扫黑办落实。

据悉,今后,由漳州中级法院办理的一审案件、由监察委调查并经会商另行指定管辖的案件除外,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漳州市第一审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案件由龙海市、漳浦县人民法院实行集中管辖: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及其“保护伞”案件;除龙海市、漳浦县外,各县、区当年第一起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案件;上级挂牌督办的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案件;其他重大敏感、疑难复杂的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案件。其中,龙海市人民法院负责办理龙海市、芗城区、龙文区、南靖县、长泰县、华安县的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案件;漳浦县人民法院负责办理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平和县的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案件,确保统一裁判尺度、依法严惩黑恶犯罪。

同时,为培养锻造高层次审判人才,公正、高效、权威办好涉黑涉恶案件,以开展相对集中管辖试点为契机,在全市成立由22名员额法官组成的两支专业化研究型审判团队。当天,经漳浦县人大常委会任命,4名分别来自云霄、诏安、东山、平和法院的员额法官与7名漳浦法院的员额法官共同组成第二审判团队。此前,第一审判团队已在龙海法院挂牌成立。目前,将有一审涉黑案件2件、涉恶案件8件由两支审判团队分别负责审理。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漳州法院坚持从严从重、深挖彻查,聚焦事实认定、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不断创新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机制,始终把斗争的锋芒对准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犯罪。截至目前,全市法院移送涉黑信访线索95条,受理一审黑恶案件74件(含“保护伞”案件1件),审结一审案件59件,对319名黑恶犯罪被告人判处刑罚;强化运用追缴非法所得、没收财产、判处罚金等手段运用,注重“打财断血”,共罚没财产1333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069万元,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发出包括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加大动车站汽车站非法营运行为监管力度等司法建议6条,得到相关部门采纳,有效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责任编辑:陈志远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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