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过去一年共有366名黑恶犯罪分子被判刑

zz.fjsen.com  2019-08-22 16:06:17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8月22日讯(本网记者 林永清)8月22日上午,漳州市中级法院在漳浦法院举行了漳州法院扫黑除恶新闻通气会,介绍去年以来漳州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2018年至2019年8月,漳州法院共受理一审涉黑案件14件,恶势力集团案件28件,恶势力团伙案件36件,“保护伞”案件1件;已及时审结涉黑案件9件,恶势力集团案件24件,恶势力团伙案件35件,“保护伞”案件1件,366名黑恶犯罪分子被判刑,其中6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二十二年六个月,判处罚没财产1463.1万元。依法从严从快审判了东山李舜福等27人涉黑案、平和周伟强等15人涉黑案等一批涉案人数多、本地影响大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得到中央、省市扫黑除恶工作督导检查组的充分肯定,漳州市中级法院还被评为“2018年度福建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3月,漳州市中级法院出台了《关于开展全市涉黑涉恶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的实施意见(试行)》,率先在全国创新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对漳州全市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上级挂牌督办和重大敏感、疑难复杂的恶势力犯罪,以及上述黑恶案件的“保护伞”等一审案件,集中由龙海、漳浦两个基层法院审理。目前,漳州全市法院已对涉黑涉恶案件8件56人实行相对集中管辖,已判决4件15人(均为涉恶案件),正在审理4件41人。

    通气会还发布了漳州市中级法院《关于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处置与执行的实施意见》及《涉黑涉恶案件产权财产处置的执行指引》。这两份规范性文件,是在率先推行涉黑涉恶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进程中,漳州市中级法院聚焦涉案财产处置执行,率先全省法院在“打财断血、除恶务尽”上又一创新举措。

    其中,《实施意见》共有四个部分20条,分别从依法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依法审查涉案财产与依法适用财产刑、依法强化财产刑执行与涉案财产处置、创新完善财产处置与执行长效机制等四个方面细化了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处置程序与要求。作为《实施意见》的重要配套规范,《执行指引》针对案件实际情况和涉案财产处置难点,规范、指导涉黑涉恶案件中产权财产的处置执行,具体涉及了公司股权,股票、理财、保险等金融产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农村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经营权,滩涂承包经营权、海域使用权,采矿权等七个方面的产权处置情形。

 

  • 责任编辑:陈志远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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