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公开宣判一起涉黑案,涉案人员分获刑

zz.fjsen.com  2019-12-15 11:30:19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2月15日讯(导报记者赖雅红)导报记者昨日从南靖检察院获悉,日前,南靖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林某生等1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沈某才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南靖县法院公开宣判。首要分子林某生被判有期徒刑16年

首要分子林某生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等4项罪名,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积极分子被告人沈某福、林建某、林随某、胡某平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至12年不等,并处罚金15.6万元至70万元不等;其余8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至4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3000元至20.6万元不等。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提供非法保护的沈某才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贪污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等5项罪名,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70万元。据了解,该案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南靖县第二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 责任编辑:叶同辉     标签: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更多>>漳州热点新闻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