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法院审结一起非法上访案

zz.fjsen.com  2020-01-15 10:31:57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信访是我国法律赋予公民的正当权利,我国设立信访制度,是为了老百姓解决正当问题设置的一条路径,国家支持百姓按照程序、规定地逐级信访,但反对没有理由、违反程序的非正常上访。

12月31日,平和法院对被告人黄某卿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11月间,被害人黄某财承包平和县霞寨镇西安村新南组溪岸改造工程并组织工人施工。期间,该工程没有占用现有村民农田,被告人黄某卿先后多次以“修建的溪岸位置原本为其所在村民小组或其本人的农田,经溪流冲刷,现变成溪道”“工程系其申请,其他人不能修建”等不合适的理由,阻止工人施工,导致工程被迫暂停长达20多天。黄某财为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其本人及其委托的人员先后两次至黄某卿家中劝其不要再阻止施工,黄某卿两次均捏造“其到施工现场监督施工,需支付工资”等名目,趁机向被害人黄某财勒索钱财,合计人民币8600元。

另外,2019年以来,被告人黄某卿多次以“欲赴省赴京越级上访”的事由向平和县霞寨镇人民政府、霞寨镇西安村村委会施压,要求霞寨镇人民政府支付其捏造的“管理溪道、垃圾及修建河堤的工资共计90000元”的款项,并于2019年3月6日离开霞寨镇辖区,前往北京市上访。2019年3月8日上午,黄某卿往北京市的途中,再次要求霞寨镇人民政府支付上述捏造的款项,否则其就坐车到北京市上访。在黄某卿的威胁下,霞寨镇人民政府同意先“支付”黄某卿35000元,让其不要去上访。黄某卿收到该款项后,继续以上访为由威胁霞寨镇政府支付余款,案发后,上述款项被追缴归还霞寨镇人民政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卿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强拿硬要公共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应数罪并罚,平和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黄某卿因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被合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周晓彬 赖贤平)

  • 责任编辑:陈志远     标签: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更多>>漳州热点新闻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