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的“橙色”风景线,真美!

zz.fjsen.com  2020-10-07 10:20:00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森林消防队员在景区开展防火执勤

“小朋友,知道什么情况下会引发森林火灾吗?”“我知道,在山上乱扔烟头”“不能在山上放孔明灯”……“答对了,奖励你们一面小国旗!”两个小朋友快乐地接过小国旗,朝着消防员叔叔敬了一个礼。这一幕发生在10月1日市区云洞岩景区。

“您好,现在是秋季,天干物燥,林下易燃,千万不能携带火种进入山林,烧香拜拜、烧纸钱要特别注意,只能在景区内定点的地方……”在平和三平寺景区,消防员向商铺、村民、游客分发森林防火宣传单,并耐心讲解森林防火知识。

今年“十一”假期里,在云洞岩、龙文塔、长泰天柱山、小黄山、南靖土楼、三平寺、灵通岩森林公园等景区都可以看到一群橙色着装的身影:他们是漳州市森林消防大队的消防员。他们默默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带着森林防火检查工具、森林防火宣传材料,迈着整齐的步伐,穿梭在景区里的各个角落,成了节日里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互动交流中,小朋友向森林消防队员敬礼。

“假期各个景区游人如织,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一些游客进山游玩,吸烟、野炊、烧烤……这些都给森林防火带来安全隐患。一些居民及游客防火意识及法律意识较薄弱,我们希望通过开展景区防火专项行动,给游客普及森林防火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漳州森林消防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秋高气爽、温高少雨,我市现已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十一”假期,漳州市森林消防大队在我市各景区开展为期8天的“国庆节旅游景区防火专项行动”。森林消防部门针对我市景区实际,本着提前着手、重点部署的原则,派出指战员前往各旅游景区进行防火执勤,通过开展防火勤务、野外驻训、可燃物清理、防灭火业务培训等行动,以及随时随地的森林防火宣传,吸引更多市民了解、支持森林防火工作。

温馨提示:

游客进山游玩,吸烟、野炊、烧烤和农民备耕生产烧荒、烧病腐枝现象常见,如果造成森林火灾,情节严重的将承担刑事责任。

1.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30亩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为刑事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150亩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750亩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构成失火罪的,依据《刑法》,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凡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火灾的应当立为刑事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30亩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150亩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为特别重大案件。故意放火烧毁林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依据《刑法》,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据《刑法》,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4.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依据《刑法》,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记者 周杨宁 文 通讯员 李袁辉 图)

  • 责任编辑:陈惠华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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