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小区架设“天眼”专盯高空抛物者

zz.fjsen.com  2021-01-06 09:34:49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警方取证不再难 居民守则意识增强

遏制高空抛物,保卫“头顶安全”,不能只靠呼吁和社会监督,还要借助科技力量。近日,龙海市石码镇祥云豪庭小区投入使用36台高清高空摄像头,不仅督促居民自觉守法,也解决了高空抛物事件取证难、责任不明的问题。此举是龙海首次。

“再也不怕高空抛物找不到人了!”昨日,面对记者采访,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业主、社区民警发出这样的感慨。

原来,祥云豪庭是业主成立业委会的自治小区,共有7幢楼680户2000人左右。五年前,居民入住后,小区发生过好几起高空抛物事件,一些比如路灯、垃圾桶等公共财产为此损失不少。虽然没有造成人员受伤,但是业主反应强烈,希望排除安全隐患的呼声很高。“有的高空抛物可能是事主不小心,有的是小孩不懂乱扔,有的人是嫌扔垃圾麻烦,直接从楼上扔下来。”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侯先生说,小区发生高空抛物,不仅对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构成威胁,还引发邻里关系紧张。苦于抓不到高空抛物者,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只好在每一个楼梯口贴告示,提醒住户勿高空抛物。同时,社区民警也加强对高空抛物的危害进行宣传教育。然而,由于抛物者“一抛即走”,人证物证难寻,锁定不了抛物者,这些努力收效不大。

为了彻底解决这一问题,2020年12月,业主委员会和代表经过实地调研和民意协商,决定从小区管理经费中拿出一部分钱,用来安装防高空抛物的“天眼”。据侯先生介绍,该项目先后共投入36台像素高达800万的摄像头,在小区全覆盖,可实现24小时监控、追溯。“有了这些‘天眼’提供的实时监控画面,就能解决警方对高空抛物案件‘取证难’问题。”社区民警介绍,以往群众因高空抛物报警的警情不少,但高空抛物行为的处罚难点在于证据难找,难以具体明确责任人。“这种科技手段也能进一步强化居民的安全意识、守则意识。”在记者走访中,多数住户对此举表示赞同,纷纷感叹有了“天眼”,安全提高了不少。

延伸阅读>>>

高空抛物,要承担什么责任?

保护“头顶安全”,法律越来越健全。

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闽南日报记者 周杨宁)

  • 责任编辑:马伊骅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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