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法院:移动微法院“下乡”,乡村调解室发挥大作用

zz.fjsen.com  2021-07-13 15:45:0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前言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系列活动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职担当行动,芗城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用行动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

案情简介

原告杨某某系芗城区某镇居民,被告潘某某、被告江苏某工程有限公司向其租赁建筑器材却未按期足额支付租金,至今已欠租金达200多万余元,原告杨某某向两被告催讨无果。为此,原告杨某某前往金峰法庭乡村振兴矛盾纠纷调解室,希望通过调解室解决该纠纷。经办的林法官得知后,详细地翻阅卷宗,发现本案事实清楚,应当争议不大。通过沟通,两被告对案件事实没异议,且有调解的意向。鉴于两被告均处外省,交通不便,为尽快化解纠纷,林法官组织原、被告双方使用移动微法院小程序进行线上调解。

经过一番协调,原告杨某某与两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两被告将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其尚欠的租金。调解的促成极大缓解了两被告的资金压力,同时也让原告杨某某的权益得到了保障,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事后原告杨某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林律师向法庭表示

“乡村振兴矛盾纠纷调解室给乡村案件的调解提供了便利的平台,而移动微法院更是跨越了空间和时间的限制,两者的结合是双剑合璧,是便民利民的新举措。”

人民法庭一直是最直接接触群众、密切联系群众的前沿阵地,法庭派驻乡村的调解室更是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桥头堡。乡村振兴矛盾纠纷调解室秉承“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以情法结合巧解心结,以道德伦理悉心引导,将爱心、细心、耐心的工作态度融入到矛盾纠纷化解中,把“温暖”带给群众,同时,调解室兼纳移动微法院这样高效便民的服务新模式,快速调结案件,把“速度”也带给群众。通过这套暖心便民的组合拳,乡村振兴矛盾纠纷调解室将持续发挥止纷息诉的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用司法独有的力量助力平安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芗城区人民法院)


  • 责任编辑:马伊骅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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