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zz.fjsen.com  2021-09-18 17:36:46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9月18日讯(本网记者 林永清)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日前,漳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漳州交通集团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方伟钊等人公款旅游问题。2019年6月,方伟钊等人利用前往英国开展公务活动之机,私自更改行程,前往景区等地游览观光,相关费用在单位违规报销。2020年10月,方伟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有关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退缴相关费用。

龙海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龙江法庭副庭长林明智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8月,林明智在处理某物业公司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中,收受该物业公司负责人送予的礼品。此外,林明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3月,林明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南靖县丰田镇二级主任科员徐仁强、党委委员庄青定、丰田林业站站长庄启茂3人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8年至2019年,徐仁强、庄青定和庄启茂3人在帮助他人协调解决林权纠纷、过户等事项中,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送予的礼品。期间,庄启茂还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2021年4月,徐仁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庄青定、庄启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分别予以收缴。

上述问题是典型的“四风”问题,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思想松懈,不敬畏、不在乎,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受到严肃处理,教训十分深刻。

  • 责任编辑:陈志远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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