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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征地契机谋取私利 漳州七名基层干部被查处

zz.fjsen.com 2013-09-17 07:19  沈华铃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虚报项目长泰两干部骗补偿款

伙同被征用土地所有人虚报补偿项目骗取公款12万余元进行私分,日前,长泰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环境卫生管理站副站长、城建监察中队副队长卢某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长泰县交通局运输管理所副所长连某犯贪污罪,免于刑事处罚。

经查,卢某及连某于2011年被抽调参与经济开发区征地赔青工作期间,利用其负责面积丈量及现场点青等职务之便,伙同被征用土地所有人杨某采取虚报补偿项目的手段虚增一台变压器,共同骗取公款人民币123000元进行私分。2012年5月,卢某、连某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罪行。卢某归案后还检举揭发多人的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具有立功情节。

虚报征地平和四村官冒领补偿款

2010年下半年,平和县安厚镇岐山村原村主任何某,原党支部书记何某金,原村委何某明、何某城等4人借沈海复线高速公路平和段开工建设之机,在协助政府从事征地工作过程中,挂靠其他村民户头虚报征地面积,冒领了征地补偿款114408元。

目前,平和县法院以何某等四人犯共同贪污罪,分别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何某金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何某明有期徒刑五年;何某城有期徒刑五年。该县纪委经研究,决定给予何某等4人开除党籍处分。

  • 责任编辑:陈颖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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