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出台数字化城管绩效评价办法 超时处置要扣分
zz.fjsen.com 2015-01-06 08:59:47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城管考核不合格 领导将被问责 漳州出台数字化城管绩效评价办法,超时处置、推诿扯皮等均要扣分 东南网1月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肖和勇 通讯员 周颖 灿辉 叶萌) 纳入漳州数字化城管的单位和部门,如果出现超时处置、被动应付、隐瞒真相、推诿扯皮等情况,相应部门或单位都要被扣分。 昨天,海都记者获悉,漳州市数字化城管绩效评价办法已出台。分数低于(含)75分的,一律视为不合格。月评价连续3次“不合格”或年评价“不合格”的,相应责任单位领导和人员,将被效能问责。 漳州运行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信息采集员上街巡查,市民也可拨打12319反映路灯不亮、井盖缺失等问题,迅速反馈给相关部门解决(详见本报去年6月27日A28版、12月19日A16版报道)。 谁被评价 包括数字化城管、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责任部门或单位 绩效评价办法将三大类部门、单位,纳入评价体系。 1.漳州市直机构和芗城、龙文两区政府,参与数字化城管系统的61个专业部门或单位。 2.原参与市容环境卫生处置的62个职能部门及单位。 3.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或相关专项整治行动当中的责任部门或单位。 如何评分 低于(含)75分不合格,弄虚作假、推诿扯皮、处置超时等要扣分 《办法》提出,按照百分制,定期对上述三大类部门或单位进行评价考核。其中,针对上述前两大类单位或部门逐月评价,12个月分数累积后取均值,作为年评价得分。 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分数低于(含)75分的,一律视为不合格。 其中,出现超时处置、处置不力造成不合格、返工的,被动应付、隐瞒真相、弄虚作假的,推诿扯皮等情况,相应部门或单位都要被扣分。 从今年起,数字化城管、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等工作纳入漳州市委、市政府年度KPI考核范围。《办法》提出,考核分值是15分。 文件明确提出,上述前两类单位或部门,月评价1次“不合格”的,要扣2分,年评价“不合格”的,15分要全扣光。而专项整治一项“不合格”,15分要全部扣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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