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龄女郎电话聊天获取信任 诈骗数名台湾男性

zz.fjsen.com  2015-03-17 08:00:51  王亚男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3月17日讯(通讯员 谢国辉 周鑫 本网记者 王亚男)近日,平和法院审理了一起被告人通过拨打网络电话等电信技术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的案件,最终平和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2年年底,董某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杨某某,与杨某某合谋决定通过电话诈骗来牟利。董某某利用自己年轻、声音甜美的优势,化名“林佳琪”、“陈美琪”,虚构自己是台湾女子身份,每天拨打台湾不特定男子的电话,通过聊天建立感情,套取对方个人信息,杨某某负责将上述信息交台湾地区的上线完成后续运作。

在获取对方信任后,董某某便以经济困难等理由,向台湾男子索要财物,共骗取台湾地区居民林某某等人新台币84000元,折合人民币(以下币种同)17874.1元。据被告人杨某某称,每诈骗成功新台币一万元,董某某可得抽成人民币一千元,其得人民币三百元。若诈骗成功,台湾地区的上线会将钱从台湾汇往大陆,再转入其银行卡内。

平和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董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网络电话平台,虚构事实骗取他人人民币17874.1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杨某某负责联系诈骗上线、接收和分配诈骗所得,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对其参与的全部诈骗数额负责。鉴于杨某某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退清赃款,可以从轻处罚。董某某自愿认罪,且能退清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

  • 责任编辑:王佳佳     标签:妙龄女郎 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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