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客运中心站停车场被曝乱收费 价格不定还拒开发票

zz.fjsen.com  2015-05-06 10:11:07  梁政 戴江海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部门:应按市场指导价收费 不得多收

漳州市物价局收费科一工作人员称,因为车站停车场属于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车辆停放服务场所,因此停车场收费应该参照临时停放收费标准,即3元。如果要过夜停车,停车场应该提前告知胡先生,将收取2天的停车费,即最高6元钱,并开具相应的收据。

昨天下午,漳州市物价局收费科科长郭志强称,根据《漳州市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漳州市区停车费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和市场调节价,允许下调,不得上浮。且停车场必须事先告知车主并开有效票据,否则车主可拒付。超过标准的属于违规收费。

“这是违规收费。”郭科长称,漳州客运中心站停车场属于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车辆停放服务场所,停车费应实行政府指导价标准。如果乱收费且不开发票,已经造成违规。对此,漳州市物价局将介入调查。另外,如果市民遇到类似该停车场的乱收费现象,可拨打12358向漳州市物价局投诉。

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律师卓光勇介绍,停车场拒绝开具印有地税局盖章的发票,已涉嫌偷漏税行为。如果市民遇到该情况,可向当地税务部门投诉。

漳州各类停车场 收费标准

★临时停放点:三轮车每辆每次0.5元,二轮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每辆1元,小客车(12座及以下客车,含3吨及3吨以下货车)2元,中客车(13座至24座客车,含3吨以上、8吨以下货车)3元,大客车(25座以上的客车,含8吨及8吨以上货车)4元。

★停车场:临时停放,三轮车每辆0.5元,二轮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每辆1元,小客车3元,中客车4元,大客车5元。

★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车辆停放服务场所:如码头、车站、医院、旅游景点、交通违章(含事故)暂扣车辆停车场以及临时占道公共停车场(指经有关部门批准在道路两侧设置标志牌、标明界定范围的临时停放车辆的场所)等,停车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参照上述停车场内临时停放收费标准。

★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车辆停放服务场所:如商场、娱乐场所、酒店、写字楼的配套停车场,停车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未成立业主大会和没有物业的住宅小区:停车费按政府指导价执行,参照上述停车场内临时停放收费标准。

★已成立业主大会并有物业的住宅小区:停车费可由业主大会决定,也可参照政府指导价。

  • 责任编辑:林燕婷     标签:漳州客运中心站 停车场 乱收费 价格 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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