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籍被告人也能获缓刑 漳州首设涉台社区矫正基地

zz.fjsen.com  2015-08-21 07:48:06  陈惠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为改变台籍被告人适用缓刑难的状况,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漳州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和市政府台办联合制定《关于规范台籍被告人适用缓刑与社区矫正对接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具体规定了多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开展审前社会调查和社区矫正、强化边控管理等事项。

《意见》规定,台籍被告人具有在当地购有(自有)房产,并能出具权属证明的;在当地租用或借用房子,已连续居住六个月以上,并能出具与产权人签订继续租赁或借用一年以上合同的;能够出具学校等行政事业单位为其提供的需要在当地就学等六个月以上证明等情形的,可以认定为在大陆有居住地,可作为社区矫正对象予以考察。

南靖县台商联谊会会长、钰丰乐器(福建)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永茂也是首批涉台社区矫正监督员之一。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陈永茂说道,“曾有位台商会员在大陆因醉驾致人身亡,被判三年半的徒刑,自己为他办理假释而四处奔走,遇到困难重重。这次自己的企业被设立为首批涉台社区矫正基地,特别是《意见》的出台,将改变台籍被告人缓刑难单位问题,自己心里是非常高兴的。”

陈永茂表示,今后在企业里将为服刑人做相对的训练,提供工作岗位,给服刑台胞提供一个更好与社会接轨的平台,促其顺利回归社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责任编辑:林燕婷     标签:漳州 涉台社区矫正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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