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证出境”隐瞒离婚骗取签注多次越边境触犯刑律

zz.fjsen.com  2015-11-05 08:41:58  林志南 杨伟清 颜丽月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11月5日讯(林志南 杨伟清 颜丽月)已和香港前丈夫离婚,却向出入境管理部门骗取夫妻类探亲签证,多次前往香港,触犯刑律获刑。

温某是龙海市人,自2003年与香港居民刘某结婚,每年都会申办夫妻类探亲签注前往香港。2011年11月17日,温某与刘某二人因感情不和离婚,离婚后温某已没有资格申请探亲类签证,但其欲前往香港打工挣钱,而办理探亲签注可以使其在香港停留比较长的时间,当时温某手中又还留有其前夫刘某的香港身份证和回乡证,于是就隐瞒离婚事实,继续以探亲丈夫刘某为由申办签注。

在2012年至2015年间,温某共向出入境管理部门骗取十次夫妻类探亲签注,先后往、返香港与大陆达二十四次。5月4日,温某在派出所办理身份证业务时被民警查获。

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温某因犯偷越国(边)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检察官寄语:

本案被告人的行为属“骗证出境”,其本质上不具备合法出境资格,不能出境,但为达到出境目的,隐瞒真实意图,骗取出境证件出境,无异于以欺骗手段越境,该越境行为当然侵犯到了国家国(边)境管理秩序,属非法越境。而根据国(边)境管理法规,使用虚假的出入境事由偷越国(边)境三次以上,情节严重,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

  • 责任编辑:林育煜     标签:骗证出境 边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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