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出台措施补助电子商务项目 单项最高补助可达100万元

zz.fjsen.com  2017-02-09 09:39:17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在漳开网店 有奖 单项奖励最高补助可达100万元

2017年市本级促进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启动

申报截至3月3日

传统专业市场引进垂直类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年销售额突破2亿元的,给予100万元补助

记者昨日获悉,2017年我市将继续对电商平台、园区、企业等项目予以专项支持。目前市本级促进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3日。本轮专项资金将对农村、跨境和社区电商、物流快递、“漳州味”等十六大类别的项目进行奖励,单项奖励最高补助可达100万元。据了解,去年我市首次大规模对全市电商平台、园区、企业等项目进行资金扶持,惠及企业102家,涉及资金1097.98万元。

哪些企业可申报?如何申报?

所有申报单位必须满足如下条件:依法在漳州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经营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能按规定向商务、统计等相关部门提供资料和报表。

流程上,申报企业需先向芗城区和龙文区商务、财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市直企业可直接向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申报项目。经县区初审、部门推荐、市商务局和财政局联合复审等审核程序后方可获拨资金。

  • 责任编辑:林艺蓉     标签:网店 奖励 补助 100万元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更多>>漳州热点新闻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