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花园欠水费81万物业“失踪”后续 警方已介入

zz.fjsen.com  2019-03-20 08:58:3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李火发的儿子李某良收取水费和物业费时留下的签字

东南网3月20日讯(导报记者 林晓琪 刘龙 文/图)已经向新城花园小区业主收取2年之久的水费,漳州市鹏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发物业”)却未将钱上缴给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导致该小区2017年1月起至 2019年 2月,累计拖欠水费 811836.68元,物业负责人李火发却失联了(详见导报3月15日报道)。

昨日,导报记者获悉,3月18日,小区业委会已初步清算了鹏发物业2017年、2018年代收的水费金额,已近100万元,足够缴纳拖欠的水费。

那么,这笔钱到底哪里去了?水费拖2年没交,为何业主却不知情?物业负责人将这笔款拿去却没上缴,是否涉嫌违法犯罪?

进展 鹏发物业信用 被房管局扣至零分

3月18日下午,新城花园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正在核算鹏发物业2017年、2018年代收业主的水费金额。经初步清算,2018年鹏发物业代收业主水费63万多元,2017年代收30多万元。“这个数据是根据目前掌握的收据核算出来的,还有小部分收据没拿到,但这些已核算出来的收费就已经足以缴交小区拖欠的水费。”业委会副主任林建川说,李火发至今仍无法联系上,他们业委会已就此事联名写信给芗城区区委书记、区长和物管站。

对此,芗城区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城花园服务公司为鹏发物业,但缴交水费账号未变更,仍为漳州市玉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针对业主投诉的情况,此前他们就介入协调多次,但因他们没有执法权,没啥结果。鹏发物业承接管理新城花园小区的物业,并没在该局报备。而业主投诉后,根据《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和《漳州市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已分别对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负责人给予信用减分等处理,这家物业信用已被扣到零分,无法再承接项目。

上述负责人建议业主,赶紧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芗城警方则表示,他们已关注此事,并积极与当地单位政府协调此事。针对业主所说的物业伪造水务集团的函,向业主收取1000元户表改造费用一事,业主可收集证据报案。

遗留 火灾赔偿不到位 很多数据无法核对

物业不仅乱收钱,而且还不作为。2018年5月27日,该小区13栋楼架空层着火,楼下电动车全部烧成空架,楼上不少住户也损失不小。但近一年时间过去了,仍没赔偿给住户,烧掉的电动车也未赔偿。

如今李火发失联,小区暂由业委会代管,可怎么管呢?“之前收取的水费没缴交,加上有些业主缴交的物业费及1000元的户表改造费,李火发有底单却没拿出来,而有的业主也找不到收据,这样如何核对?”林建川无奈地说,有的业主说交了1000元,要抵扣物业费,有的业主说已经交给鹏发物业了,不肯再交,停车费也是如此。“无论是业委会代管还是以后引进的新物业,这些历史遗留问题都必须先解决,否则小区会更乱。”新城社区居委会王书记说,希望有关部门能介入处理此事。

追问 三问小区巨额水费欠费事件 1问 近百万巨额水费哪里去了?

经初步清算,2017年和2018年,鹏发物业代收业主水费近百万元,那么,物业收取的巨额水费到哪里去了?“都被李火发和其儿子李某良拿去了,有的人说拿去他老家安溪买房了,有的说赌掉了,不过这一切目前也无法考证。”林建川无奈地说。

2014年元旦,经业委会推荐,鹏发物业正式入驻新城花园小区。据林建川介绍,起初该物业公司成员有负责人李火发和一名姓陈的股东,还有一名李火发带来的电工。后来,李火发的女儿和女婿也来上班。在2014年、2015年这两年,物业每半年会把收取来的水费和物业费公之于众。

但好景不长,在2015年,姓陈的股东撤出物业,物业的管理便开始混乱。更让业主生气的是,物业为了收费,还以水务集团的名义向业主收取1000元维修费,现在大多仍未退还业主。

林建川说,2017年,李火发的儿子李某良,也经常会来小区收取物业费及水费,2018年4月后才没来小区收取。随后,物业工作人员出示了2017年收款收据,导报记者看到,在2017年一年,物业收取的水费和物业费都有“李”字样的签字。

“这些都是李某良签的,每次财务收了多少钱,李火发或其儿子都会签字将钱拿走,有些业主直接微信转账,甚至都没开收据给业主。”林建川说,为了防止业主再将钱交给李某良,他在小区内多处公告栏张贴通知,呼吁业主交物业费时必须拿收据,且不能交给李某良。如今,他电话联系上李某良,可李某良却说跟他没关系,是他爸的事。

昨日,导报记者再次拨打李火发、李某良电话,李火发手机关机,李某良的无人接听。

2问 水费拖2年没交 为何业主不知?

那么,水费拖2年之久没交,为何业主却不知情?

对此,水务集团负责人表示,该小区还未进行一户一表改造,水费由物业公司收取,再缴交给水务集团。“从欠费的第三个月开始,我们就在小区每单元的门口贴欠费催缴单、提醒函,并告知物业。为催缴水费,还多次到物业公司开协调会,当时也有业主代表参加。”“每次水务员工来贴催缴单,小区保安都跟在后面,估计工作人员一走,催缴单就被保安撕了,业主根本没看到。”林建川说。

物业负责人收取这么多钱却没缴交,难道没人监管吗?

根据新城花园业主委员会和鹏发物业2017年6月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由鹏发物业代收代缴水电费,鹏发物业应每半年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后面这几年,业委会一直催促李火发进行公示,可他却一直拖着没公示。”林建川说,就这点来说,确实是他们太大意了。

3问 物业负责人是否涉嫌犯罪?

那么,物业冒用水务集团名义收取1000元户表改造费,代收两年水费却不上缴,是否涉嫌违法犯罪呢?

福建闽格律师事务所许忠辉律师表示,水务集团如未委托物业,而物业以水务集团名义向业主们收取1000元户表改造费,已经属于虚构事实,以非法占有的目的骗取钱财,属于诈骗行为。由于1000元不是小数目,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具体还需公安机关去认定。

而福建履德律师事务所林伟华则表示,物业负责人利用职务便利,故意不将水费上缴水务集团,属于职务侵占,业主可以侵占罪控告物业公司。

  • 责任编辑:林永清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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