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嫁成本给业主侵害合法权益 平和一开发商被罚147万

zz.fjsen.com  2015-04-04 08:49:28  王亚男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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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嫁成本给业主侵害合法权益 平和一开发商被罚147万

东南网4月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黄颖 通讯员 陈凌 林文国)近日,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福建新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服平和县工商局行政处罚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该局对原告处以147.51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新新公司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其商品房建设中配套水电安装到户的基本义务,致使购房者在房价之外,需支付水安装材料款、电安装工料费等费用后,方能实现通水通电。平和县工商局调查认定,新新公司的行为属于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因其侵害对象众多、违法所得较大,该局依法对其处以147.518万元罚款。

据介绍,该案前后历时两年多,历经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一审、二审等法律程序,是全市工商系统第一起由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

开发商让业主承担水电安装费 工商局罚款147万

平和水岸帝景星城,是福建新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商品房项目,2006年9月开始对外销售。在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新新公司增加了附件及补充协议,约定“水电开户费及计量仪表均由买受人自理”。

在交房时,新新公司未向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公司缴纳水、电安装相关费用,也没有为商品房配套安装水、电计量仪表,无法通水、通电到户,致使水岸帝景星城一二期的购房者在商品房价格之外,还要自己缴纳自来水安装材料费、电安装工料费。三期项目则由新新公司统一向购房者收取水安装材料费和电安装工料费。

2012年11月14日,平和县工商局根据消费者投诉,进行立案调查。查明:截至2013年4月11日,水岸帝景星城共有第一期购房者129户、第二期购房者201户及第三期购房者50户共380户,缴纳水安装材料费285000元,电安装工料费136480元。2013年9月,平和县工商局作出处罚决定,责令新新公司改正,按规定承担购房者房价之外缴纳的水安装材料费、电安装工料费;并处以违法所得3.5倍的罚款,147.518万元。

  • 责任编辑:林燕婷     标签:平和 工商局 行政处罚房地产消费侵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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