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四新政构筑住房保障新体系

zz.fjsen.com  2015-04-25 08:53:19  蔡柳楠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漳州四新政构筑住房保障新体系

公租房:租金为市场价50%;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 保障房:满五年取得完全产权后可上市交易 限价房:中等收入(财产)家庭可享受 统购房:购买价格原则上低于市价10%以上

 

4月24日,芗城区腾飞花园安置房正进行室内外装修,周边环境优美。杨特团 摄

4月23日,市政府正式印发《漳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漳州市区保障性住房回购和上市交易管理办法》《漳州市区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三项新政,根据漳州实际进一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新政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五年。

同时,市住建局制订《关于漳州市区统购商品住房加快解决安置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2015年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进入认真组织实施阶段。《指导意见》根据中央、省相关文件规定,参照福州市的做法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增加制定了可操作性的条款,基本出发点是满足与支持被征收房屋群众对安置现房的需求。

我市关于公租房、保障房、限价房、统购房四大新政的相继出台,进一步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住房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深层次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的全面健康发展。

公租房

受惠群体扩宽 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

租金为市场价50%

租金:《漳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公租房建设实行“谁投资、谁所有”,租金实行政府定价,保障控制面积标准以内的按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租金50%的比例分类确定,租金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合同期内租金标准按合同执行,不受政府租金调整影响。承租公租房的家庭,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规定的,承租人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租金。

租赁期:公租房租赁期限一般为3年,需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主动申请审核。

配租条件:住房困难户的住房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标明的面积为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申请时间段摇号配租。

申请对象及优先配租对象:新政中,增加了“具备一定条件的在市区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定,意味着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新政提出,“优抚对象、环卫工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申请公租房的,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配租”。

保障房

购房人可申请取得完全产权

满五年后可上市交易

上市条件:根据《漳州市区保障性住房回购和上市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保障性住房的购房人拥有该房屋的有限产权,自缴交该房屋契税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2007年8月7日(不含7日)之后,自缴交该房屋契税之日起满五年,购房人可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上市交易。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代理未取得完全产权的保障性住房的出租、买卖等业务。

申请完全产权流程:办理保障性住房完全产权时,购房人可向市住建局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购房合同(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一并提供)、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回购标准:新政提出“申请政府回购的,回购价格由市物价部门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装修不予补偿。”

超出标准缴费方式:新政还明确了“因套型原因,购房人原已按市场价购买的超出规定控制标准面积部分不需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该部分由项目开发建设单位补办土地出让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

根据新政,保障性住房由政府回购后,购房人在购买其他住房时,按没有购买该套保障性住房办理个人公积金或银行贷款、房产登记等手续。

限价房

中等收入(财产)家庭可享受

自缴交契税起满5年可上市交易

价格:《漳州市区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销售价格参照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房价格,由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确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限价房,已购限价房家庭的全部成员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面积:《漳州市区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提出,“限价房的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左右”。

供应对象:限价房供应对象为市区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常住居民家庭以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

中等收入(财产)家庭标准:即“家庭按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倍,家庭财产低于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倍认定;个人按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财产低于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认定”。

根据《漳州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去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741元。按照新政要求,今年我市家庭按年收入低于115834.5元、家庭财产低于231669元;个人按年收入低于77223元、个人财产低于154446元的城镇常住居民家庭即属于中等收入(财产)家庭。

上市交易条件:新政提出,“购房人自缴交该房屋契税之日起满5年可将所购限价商品房上市交易;若所购限价房用地性质属划拨用地的,购房人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已纳入限价房范畴的与拆迁对接政策性安置住房不适用此项新政。

统购房

户型以45㎡~144㎡为主

购买价格原则上低于市价10%以上

统购条件:《关于漳州市区统购商品住房加快解决安置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统购房需满足户型建筑面积以45㎡~144㎡为主、已办理预售许可证且竣工的、尚未装修入住三个条件。

签约方式:主要有两种,即预订方式和买断方式。

其中,预订方式即由统购主体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住房预订合同,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支付不超过20%的预订金,锁定房源及房价。锁定的房源提供给选择货币安置的被征收人购买,被征收人与开发企业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原预订金退还购买主体。

买断方式即由统购主体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住房统购合同,在合同生效后的相应进度节点分批支付购房款。买断的房源提供给选择实物安置的被征收人按“先搬迁、先选房”的原则对接。即由统购主体与被征收人及征收实施单位签订安置三方协议。

价格:《指导意见》规定,由统购主体采取公开邀请方式确定、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不少于五家)对统购商品住房进行市场评估,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后进行平均,以平均价格为基数与开发企业进行协商洽谈,协商确定的价格原则上低于市场评估平均价格10%以上。个别特别适合其急需购买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但协商确定的价格无法低于市场评估平均价格10%以上的,由项目统购小组报区政府(管委会)确定。”

根据新政, 芗城区、龙文区、漳州高新区统购的商品住房原则上用于各自区域内的房屋征收项目使用。统购的房源不能积压,半年内完成对接安置。(记者 蔡柳楠 实习生 林小燕)

  • 责任编辑:林燕婷     标签:漳州 新政 住房保障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更多>>漳州热点新闻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